[摘要] 3月24日,威海市政府出台《威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推出机制,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等管理工作。
3月24日,威海市政府出台《威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推出机制,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等管理工作。
该《办法》的出台是威海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是威海市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表现。《办法》规定,五类人群可以享受优先安排公租房,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和符合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以及新就业大学生。对这五类人群的优先照顾表明了政府站在人民群众角度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是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自觉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表现。威海市政府能够抓住要害,把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纳入工作重点表明了政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决心。
公租房作为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将由市政度和各区政府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也表明了市政府平对待外来务工人员的态度。平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已不仅是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不仅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只有社会稳定了,经济才能稳步发展,人民的幸福指数才会稳步增加,百姓才能感受到福音。
《威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施行不仅仅能够解决人民的住房问题,更能增加威海市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威海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威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施行是百姓的一大福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