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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在京购房 可以直接联网审核

北京晚报  2015-06-25 18:02

[摘要] 昨日,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本月1日起,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可以不用再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改为进行联网审核。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昨日,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本月1日起,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的,可以不用再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改为进行联网审核。

此前,按照相关政策,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个人购房时,要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北京市则需要提供纸质版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此次《通知》提出,自6月1日起,市公安局不再为境外个人开具纸质《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境外个人新申请购房,改为直接进行联网的资格审核。

购房人向开发商中介机构、区县二手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审核。经初步核查后,在市住建委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

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境外个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公安部门审核的,市住建委将对其名下房产情况进行审查,如果都符合条件,方可办理购房网上签约手续。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变化与境外人员购房资格标准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就是实际操作中,居留状况已经实现了联网审查,所以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取消了纸质版资料的提交。

境外人员在京购房资格审核的标准仍保持不变。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发布之前已完成网上签约,办理后续权属登记手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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