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资讯中心   > 阳光普照 >   正文

手机看新闻

环保税来了!威海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征收

阳光普照 2017-11-30 15:16:37

环保税要来了!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届时,威海市将按照要求不再征收排污费,同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QQ截图20171130151549.jpg

据了解,作为我国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针对不同的污染源、不同的省份,相应地设置了不同的收费标准。据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采取“费改税”的方式,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和范围基本相同,均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但随着征管模式转变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责任主体也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环保部门核定转变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人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依法加强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环保部门与税务机关应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

“今后根据新情况、新形势,财政部、环保部、国家税务总局还会选择污染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可考虑适时将二氧化碳纳入征税范围。

同时,为了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鼓励企业和单位将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税法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一律纳入征税范围,依法征税。

与环保税有关的问题,看这里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有何不同之处?开始征收后,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近日,记者针对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环境保护税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归集整理,请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为市民进行了解析。

1、开征环境保护税有何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四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此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环境保护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规定进行有效衔接。《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3、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是影响环境的最主要污染物,国际上一般都选择对这四类污染物征税。我国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也是这四类污染物。参照国际经验,并与我国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4、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环境保护税主要按照污染物排放量计征,但污染物排放量的计量较为复杂,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计量标准不尽相同。为此,税法对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分别作了规定:(1)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3)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污染当量是指根据各种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一个综合性指标或计量单位。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数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是指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或处置的固体废物的数量,不包括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

噪声按分贝数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5、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2014年9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5年6月底前,将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费标准分别调整到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即在2003年基础上上调1倍。同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按高于上述标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

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同时,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为避免地方裁量权过大,对环境保护税设定了税额上限,为税额标准的10倍,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到14元。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参考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税额。其中,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11200元。

6、《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哪些暂予免税情形?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需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征免税,所以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二是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7、对纳税人按排污浓度值不同设置了哪些减税政策?

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对促进企业减排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环境保护税法》根据纳税人排放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进一步鼓励企业改进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 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