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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政策松动

新华网  2009-04-07 08:58

武汉金融管理机构首次对“二套房贷款优惠”“子女购房优惠”进行明确表态:对于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购买者,比照首次贷款买房的优惠政策执行。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推动消费增长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武汉各银行,对于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于家庭年满18周岁的子女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视同为首次贷款购房行为;对于居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依据规定适当降低利率水平等。

目前,该文件已下发各商业银行执行。

此前,武汉市各银行对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去年10月,武汉在楼市新政中,规定凡为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首次购买的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此番人行的新规定进一步放松了对二套房贷款限制。

记者了解到,按现行标准,个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其商业贷款利率的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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