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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西湖700米闲置13年 规划方案尚未通过审批

钱江晚报  2015-04-09 21:01

[摘要] 西湖边的寸土寸金,令人关注。比如今年杭州的首期读地手册甫一面市,位于湖滨单元的湖滨D-05、06地块(西湖电影院)与湖滨D-16地块(中华饭店)地块引发热议,被公认为是位置的两块地,就因为其位置邻近西湖。

西湖边的,令人关注。比如今年杭州的首期读地手册甫一面市,位于湖滨单元的湖滨D-05、06地块(西湖电影院)与湖滨D-16地块(中华饭店)地块引发热议,被公认为是位置的两块地,就因为其位置邻近西湖。z

但是就在离湖滨核心商圈不远处,长生路和孝女路交叉口的一块,被荒废作为停车场已经多年。经查阅土地出让的有关档案,记者发现,这块地正是2002年就出让的杭政储出(2002)23号地块。z

离西湖700米的住宅用地z

竟成停车场z

长生路和孝女路交叉口有一个停车场,就在杭州天长小学的斜对面。去市一医院和省妇保看病的市民多半都会把车停在这里,费用也不算高,8元/。这块地作为停车场已经有几年之久,地面坑洼不平。一到下雨天,车子开进开出,就会把泥浆带出,尽管环卫工人经常打扫,但也不能彻底解决。z

从该地块的停车公示牌上可以看到,长生园停车场泊位共95个,收费单位为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问起地块为何用来停车而不是开发房地产。收费员余师傅告诉记者:“土地老板早就拿下了,至于为何不开发我也不是很清楚。”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个房子之所以迟迟造不起来,主要就是因为在日照方面会对周边的小区有很大的影响。z

资料显示,长生园停车场正是原浙江省老年大学地块,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身份编号为杭政储出(2002)23号,出让面积为2984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配套公建),年限住宅为70年,公建50年。2002年,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以7089万元的价格拿下,楼面价9502元/m2。z

拿下地块13年z

规划方案还没通过z

记者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求证到,长生路地块的确是一宗出让了13年还没有开发的地块,目前仍然在中泰巨星置业手中。这块地究竟有怎样的背景?为何拿地13年却迟迟不开建,闲置13年又为何未被收回?z

记者查阅巨星集团官方网站发现,长生路地块项目与西湖天地、建德五星度假酒店三个项目被列在巨星集团地产产业旗下。然而当记者来到位于九环路的巨星集团总部时,公司对外宣传负责人表示长生路地块项目实际与巨星集团、巨星科技都没有关系,也不属于公司旗下业务,只是巨星集团董事长仇建平本人参股的地产项目。另据巨星集团内知情人士透露,仇建平在长生路地块项目中只占股30%,真正的大股东另有其人。z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了长生路地块项目开发公司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单金良。他告诉记者,长生路地块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为福源投资,目前旗下有众泰房地产、中泰巨星置业、鑫伟低碳三个子公司。13年前,也就是2002年,中泰房地产(后因为增加了股东,项目公司改名为“浙江中泰巨星置业有限公司”)招拍挂拿下了这块土地,这也是该公司目前在杭州的项目。z

据单金良介绍,2005年2月,公司做好了规划方案和各项报告——规划建成10层楼的住宅,设有底商,每层为双层的LOFT设计,这与巨星集团官网效果图相符,并上报给杭州市规划局及各相关部门,但是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到2009年,公司得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91182号),上面写道,同意由受让单位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指标进行方案设计,若规定经公示无异义的,由市规划局论证后,报政府批准确定。后再没有得到政府给的任何书面回应,直到2014年新的方案提交上去以后,有了一些意见交换。z

“如果按照合同规定,早就到了收回土地的时间。”问及土地为何未被收回,单金良表示,政府相关部门确实没有向他们提出收回土地的要求,只提出了罚款,而公司方面出示的合同等相关文件证明自己合法合规,一直没有缴纳罚款。而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其实中泰巨星曾私下与相关部门协商退地,后因为条件没有谈拢,没有提到桌面上谈判。

层高和日照

成为关键性的障碍

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当时递交的规划方案,楼高59米不仅超过了西湖边的建筑限高规定,而且会影响周边老住宅的光照,因此这个方案根本没有达到可以受理的标准。

“每个项目的设计必须首先符合法律法规,然后不能侵犯相关利益人的日照等条件。”杭州市规划局相关部分负责人表示,初项目名为“原老年大学常青园地块”,因为地块年代久远,经手人也换了好几拨,近正在进行新的日照分析测算等,但根据目前开发商提供的新设计方案,日照分析测试显然是无法通过的。

单金良向记者出示了地块于2004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上面规定“地块如布置小高层(可结合多层建筑)有关指标如下:容积率不大于2.5、并做日照分析”,但通篇没有看到对层高、限高的规定。单金良说:“按照合同的容积率我们的规划是合理的,相关部门要求我们改为24米,并降低容积率,这个是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的。”

即使按照10%年利率算,这块地的财务成本也早已经超过土地出让费。单金良说,经过测算,他们必须保证建筑高度在50米左右才可以保本,因此他们作出的退让是降低为50米。

“这么引人注目的位置,又拖了那么长的时间没开发,哪个领导也不敢给你担这种风险。这种情况,的确很难界定是政府的问题还是开发商的问题,但是客观事实上,这已经是一块低效用地了。目前重要的是,找到一个政府、开发商和居民三方都相对可以接受的方案,把这块真正利用起来。”一位知情人士如是说。

浙江大学教授周复多对此深表同意,“一边是大面积土地出让,一边是几年前出让的土地依然有待开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规划落实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利用率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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