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详解腾退保障房的6种情形

燕赵晚报  2015-06-04 15:59

[摘要] 保障房租住上了是否就可以一直居住?针对近期一些读者电话咨询,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按照我省新出台的《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实行)》规定,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保障对象,其租住的保障房将被要求腾退。

燕赵晚报讯(记者陈霞)保障房租住上了是否就可以一直居住?针对近期一些读者电话咨询,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按照我省新出台的《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实行)》规定,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保障对象,其租住的保障房将被要求腾退。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指导细则》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后的动态监管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户籍房产、收入等情况是否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保障对象在所承租保障性住房内的居住情况,是否出现违规出租、转借、转让、经营以及闲置等情况;保障对象所承租保障性住房是否有破坏、损毁、改变住房结构和用途等情况。

对于保障房承租人的退出,《指导细则》进行了统一明确。承租人、未取得所购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承购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所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一)无正当理由闲置保障性住房6个月以上;(二)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三)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四)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房屋毁损;(五)利用保障性住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六)法律、法规、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指导细则》规定,承租人、未取得所购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承购人因家庭人口、住房、经济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停止发放其住房租金补贴或收回保障性住房。

对于保障房的退出,《指导细则》也明确规定,承租人腾退住房时,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清算截至承租人完成搬迁时所产生的租金、补贴、违约金赔偿金等,多退少补。同时,《指导细则》还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智能化管理模式,通过将房屋租金缴纳、租赁期限等情况与小区门禁系统关联等方式,妥善解决保障性住房退出难问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威海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