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9日, 出台《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该《办法》自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威海网讯(记者黄娜)7月29日, 出台《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该《办法》自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住所(经营场所)是工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一直以来,登记注册规定对于场所的要求较为严格,审查标准涵盖了场地的 权、使用权、建筑物法定用途等条件,且通常一个具体地址仅能登记为一家市场主体的住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社会 创业的热情,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更有效地释放场地资源、降低成本,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我市出台该《办法》,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以便促进工商登记便利化、降低创业成本、激发 热情,推动各类市场主体 是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业态发展。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办法》规定有效简化住所登记(备案)手续,实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申报制,企业自行申报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不再对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法定用途进行实质审查。但同时,申请人也应当对申报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也可以在不同地址,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是指在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而按照过去的登记规定,一个地址只能作为一个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实施“一址多照”后,有利于初创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的发展。“一照多址”,指的是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区市(包括开发区)域内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这有利于企业减少创业成本。
《办法》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以往,电子商务企业虽然对经营场所要求不高,只需一台电脑就可开张经营,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仍需要找块场地来注册登记。《办法》实施后,电子商务企业可直接以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作为自身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地址,无需额外找挂靠地址 ,真正实现一台电脑就能开张经营,它可以将电商企业负责人从各类 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从事经营活动,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关于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办法》规定,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除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应当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后,《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 责任,以便更好地 市场主体。《办法》规定,工商 管理机关负责依法处理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问题。对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利用非法建筑或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公安、国土、住建、房管、规划、城市执法、环保、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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