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单身证明”自21日起基本将成为历史。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单身证明”自21日起基本将成为历史。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透露,根据民政部和山东省民政厅相关规定,自今年9月21日起,除办理赴指定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我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婚姻登记,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申领低保、购房贷款等诸多事项都可能需要证明单身或已婚,今后如果还需要证明该怎么办?
对此,民政部在其官方微博上解释称,“单身证明废止后,民政部门将继续提供便民服务:(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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