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威海去年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4]46号),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
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威海去年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4]46号),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申领主要流程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二)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期限
(一)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二)补贴期限。社会保险的补贴期限为12个月。
三、申领程序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市直企业实行一次性集中申报,即日起到11月30日办理,申报时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提交以下材料(表格均可在“威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4、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署的《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凭证(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动合同》以及其他材料等。
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了本年度的申领工作。有关此次申领社保补贴的具体内容,涉及企业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和威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wh.lss.gov.cn/bysxxw/)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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