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好消息!昨日,从威海市卫计委了解到,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日前出炉,其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
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炉啦
取消晚婚假,产假增60天
老婆“坐月子”,老公也可休“产假”7天
好消息!昨日,从威海市卫计委了解到,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日前出炉,其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
昨日,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新《条例》已经公布实施,今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奖励。符合法律和新《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而且,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此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按照新《条例》规定,生育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
考虑到当事人的支付能力等情况,新《条例》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不符合新《条例》再生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等情形,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三至六倍,统一规定为按本条例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
另外,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个子女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由此前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修改为按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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