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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环翠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出炉

威海主播2021-08-25 16:03:11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21〕9号文件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威教基函〔2021〕6号)的精神,做好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21年环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整体调控、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招生对象

1. 小学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 初中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安排

2021年,环翠区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继续与大数据中心合作,升级完成与“爱山东”APP数据资源共享,通过网上入学报名、证件现场确认、录取结果查询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实现与公安、不动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为招生入学提供更便捷服务。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证件由环翠区教体局组织现场确认;镇(街)中小学由镇(街)政府牵头,各中学组织实施。

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坚持控制班额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学位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根据生源总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能力等,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新生入学不采取任何考试方式进行分班。

3. 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高区户籍居民子女和经区户籍居民子女符合到古寨中小学、张村镇、羊亭镇和新苑学校就读的,由高区、经区教育分局负责证件审核后,统一报环翠区教体局备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高区、经区、临港区户籍居民子女仍按原划定区域入学,不得跨区择校。

4.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第二实验小学、环翠国际中学、大光华国际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剩余学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面向学校审批地或属地之外、威海市域内招生。

(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5. 环翠户籍居民子女入学。环翠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对挂靠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需提交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单据(或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年检材料、区税务局备案的纳税材料)。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结合提交的有效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7.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孩子及法定监护人的护照、签证,子女关系证明并提供汉语解释,环翠区派出所办理的外国人员居留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环翠区务工的相关材料等,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8.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权利。

9. 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各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驻威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0.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 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产生。

12.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需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时间安排

8月29日,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办学校结果查询”或“个人中心-入学详情”,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

8月30日,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报到时,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标准,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不聚集、保持间隔距离。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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